活人禁地_第20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208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“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。”李师叔没有回答黄大仙,他对我说道。

    ??“什么事。”

    ??陈抟老祖对我的帮助很大,我对李师叔也有着一丝敬仰,华山上一幕幕都还在我脑海中盘旋。

    ??“侨侨被抓了。”

    ??李师叔说。

    ??原来,当日李师叔在华山顿悟,离开之后又闭关了三日。侨侨说过几日就偷偷的去找我,但当李师叔闭关斩恶念成功,竟然悟出了自己的道,从此不属人间。然而他却找不到侨侨了。侨侨乃是华山唯一的女弟子,李师叔自然急眼。

    ??后来,一名身穿白大褂科学家找到了他,告诉他,侨侨被他们控制住了。

    ??如果想要找到侨侨,那就帮助他们在封无神国之中得到神农鼎。

    ??接着这个科学家让他看了侨侨被困的视屏,答应了他们的要求,那一日西安郊区我大战武当山长老,他也看到留下的痕迹了,当时他就是在找封无神国的入口。

    ??“是谁抓了侨侨!”

    ??我脸色难看,怎么又出来了一个科学家。

    ??“听说过418档案吗?”

    ??李师叔接着说。

    ??“是军队?”

    ??我大惊。

    ??418档案局。是国家对于灵异事件成立的一个专门部队,但在我的记忆之中,这个档案局不单单只是针对灵异事件的调查而已。在看了黄花老祖的记忆之后,我就在怀疑,他去到的那个组织,是不是418档案局。

    ??李师叔点了点头,随即又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??“档案局的军人是没有错的,有错的是那个首领。”

    ??李师叔说。

    ??档案局独立于国家部队之外,不干涉任何政治有关的东西,只负责灵异事件处理。

    ??而他们的领导,都会有一种奇怪的现象,那就是活不过五十岁。在三十多年前,这第二任的领导也忽然得了急症,如果不需要治疗,会很快死去。于是他成立了一个专门部队,四处的寻医问药,这没想到,还真的让他得到了不少成果。

    ??大约是三十年前,那时候国家经济紧张,曾经有一批怪物从中流出来。只不过这太伤天和,怪物大多被玄门联手给毁了。

    ??人体实验。

    ??我面色难看,终于确认了黄花老祖那怪物的来源。

    ??不过研究成功了,那领导人的寿命的确被延长了三十年。而代价就是,他变得半人半鬼,半死半活。这也导致了他心理嫉妒扭曲,变态,导致整个档案局在这多年之中竟然开始变味了。当他们得知神农鼎这东西的时候,便心动了,想得到神农鼎,让那个领导变成正常人。

    ??李师叔说,档案局的研究,已经到了人造修士的程度,前不久,他们竟然研究出了人造斩善念修士!

    ??斩善念!

    ??人造!

    ??我惊骇,这也可以人造么?

    ??而正因为如此,斩善念的高手也无法进入其中。

    ??他们为了研究,不择手段,连绑架少女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。让李师叔带着一个可以当为坐标的剑进来,然后帮助他们得到神农鼎。

    ??我气的差点七窍生烟,但是又想不对,李师叔连空间都斩的了,为何不直接斩了那人造修士。

    ??“我已经无法对他们出手,军人,是没有错的,他们只是服从命令。”

    ??“错的,只是那个档案局首领而已。”

    ??李师叔是今天第二次说出这句话,他看着手上的国家长剑,忽然间产生一种落寞感。

    ??我点点头,说道:“你是侨侨的师叔,自然是我师叔。侨侨有难,那么我自当相助。但是,我怎么帮。”

    ??我想不到自己,能做什么。

    ??“418档案局的存在,已经畸形,内中研究已然变味。那第二任领导野心太大,他们的目的是控制整个玄门。我要你夺得神农鼎,治好那领导人,救出侨侨。然后,我会拖住那个斩善念的人造修士,让你捣毁整个418档案局。”

    ??李师叔说,这一次,军队也派了人进来,目的有三。

    ??一是夺得神农鼎,二是,捕捉修士金丹,三是控制三花境界的修士。

    ??危险了。

    ??姚风眠正是三花境界,如果现在部队已经进入的话,恐怕会直接被控制住。不过李师叔那里的消息却是,似乎暂时还没有开始控制三花境界修士。

    ??“师叔这次夺鼎,你能直接出手吗?”

    ??我问道,李师叔叹息着摇了摇头,表示不能。

    ??“那,还有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??我将灵城的事情告诉他,没想到他还是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??“我方才在你遇到那女子时,便想直接出手,但冥冥之中有股大能的意志警告我,所以我不能帮你,不过我可以帮你找那颗完美金丹。”

    ??大能?

    ??莫非是那神秘大手的主人?不过有李师叔去帮我夺完美金丹,我已喜不自胜。

    ??“那请师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