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人初媚月_第三十二章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三十二章 (第3/4页)

烂刀子,然后好好的享受一下人间的绝景,如何?”

    ??好像是想要印证自己的话一般,薇红将呆呆拉着自己的衣摆的曦月的手又往上提了几分,本来只是堪堪到了曦月的胸罩下方边缘的衣服快速掀起到颈,娇俏可爱的一对乳鸽、和骨感精致的锁骨立即地曝露在空气之中,换句话说,也就是暴露在我的视线之中。

    ??似乎是还停留在薇红的催眠指令中,在没有得到对方的指示的情况下,曦月依旧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,像是一个石像般双手被迫地高举着,脸蛋被黑色的t恤给盖着,只留下一个朦胧的轮廓。

    ??“看吧,这就是你心心念念的小姑娘的小奶子哟。”曦月的胸罩扣带大概是在脖子后边,薇红只是在后面勾了勾手指头,没过一下子的工夫,那带着蕾丝的白边花纹的文胸就好像失去了依托,缓缓地松弛开了,全包着曦月小白兔的罩杯垂落着露出了少女洁白乳肉的上半沿。

    ??曦月的乳房和外表透过t恤看过去的轮廓基本上一致,是那种挺翘的、小小的,只要张开五指就可以盈盈一握的绝佳水准。

    ??这和曦月那正在发育中的合法萝莉体型是完全恰当,而且恰到好处的大小。

    ??我确认了一个事实,我喜欢她,我喜欢明坂曦月,这是在没有发情的状况下,得出的结论。

    ??可能这种感情在这种荒诞的场面下很好笑,也可能连曦月自己都没法接受,但是,我是真的很喜欢曦月。

    ??不管是那个在班上好好学习的傲气无口的优等生明坂曦月;还是在探查学校结界感到无力,而单独在我面前表现出脆弱的退魔师少女;还是明明就在最后几步就可以离开,却因为我而折返的朋友曦月;还是,那个因为结界的常识改变,而在我“表达感情”中,被各种各样的亵玩,玩弄得小脸红红,嘴巴里只能低低呻吟的美少女曦月,我都超级喜欢的。

    ??非要限定的来说的话,我不想死,我想活着,也想和曦月一起活下去。

    ??嗯,从那个妖怪薇红的表现来看,似乎活下去,并不困难。

    ??与其说它喜欢杀人,不如说和志怪传说中的狐妖一样,喜欢玩弄、戏耍人类。

    ??这好像让她觉得非常有意思。

    ??不过,假如失去自己的记忆,被妖怪仿佛玩弄“模拟人生”那样肆意的篡改记忆,让未来的人生变成一只母狐狸的玩物。让曦月的将来,如同可以交换的道具那样被对方交易给其他的人,那种人生,和死了,有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??所以,虽然好像全身都有点痛,我还是站起来了。

    ??“真的是,很有意思啊!”那只母狐狸已经重新换上了人类的脸,身上也在一阵朦胧后,罩上了一层只有在古典的大河剧才出现的厚实的长服,看上去竟是优雅万分,一副妩媚华贵的贵妇人形象。传说中的皇后娘娘恐怕也不过如此了。

    ??薇红绕了绕头,似乎真的如同古代那感情纤细多情的婉约贵妇人那样感叹道:

    ??“真的是时过境迁啊,明坂家在这里居然就只剩下这么一个小丫头了。而且灵力这么低微,比起当年的先祖来说,差太远了。至于小哥你,也完全不行啊,精神上不行,身体上,也稍微逊色呢。那种可以把妾身肏到发晕,并且彻夜对饮到大醉的阴阳师,再背叛了咱,将妾身整个儿封印起来的风雅年轻人,不知道这个世间还能不能找得到啊!”我面上微红,这家伙,真的是神吗嗯,从法力上来说好像是,但是还是痴女啊。

    ??就算是这样,我也不打算退缩。

    ??我挺身站在明坂的身前,如同一堵屏障般好好保护住她。虽然我心里也清楚得很,那个母狐狸的法力极为高超,至少是远超我想象的程度了。

    ??她所畏惧的,也只是我手中这把由阴阳师家族代代相传,反复加持过秘法的短刀了。不过就算是这样,感觉上,她还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,根本就是在玩一样,根本没有把我当回事。完全没有像是刀在曦月手上的那种如临大敌的紧张感。

    ??从明坂对它的自信和薇红之前表露出来的畏惧神情来看,这把刀,应该是凡间少有的可以斩切妖邪的大业物吧。

    ??果然,是作为持刀者的我太弱了吗?

    ??薇红提起长袖,一副泪眼连连的模样“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,小哥你前不久才从人家身上下来,就要这样忘恩负义的斩杀妾身吗,这可比那个之后就不肯见我的阴阳师阁下可要拔屌无情得多呢。”

    ??“闭嘴!”我调整了下姿势,一个箭步又冲了上去。

    ??她没作什么动作,甚至连结印的手势,或者嘴里的吟唱都没有。

    ??前方的空气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棉花团一样,才踏前几步,就好像是撞到了一堆丝丝缕缕的看不见的玩意一样,眼前开始像是进了灰尘般难以睁开,而向前不要说冲锋了,连迈步都变得困难无比。

    ??所幸,手中的刀刃还是那么锋利,只需要不断的在前面挥舞,那种怪异的被束缚的感觉减轻了不少。

    ??很好!就这样一鼓作气的冲过去好了!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